應中系實習生應填寫之資料共計11件,繳交方式如下說明:
※繳交紙本:
申請實習時:0、1、2、3
實習期間:4、6
實習結束後:8、10
※線上填報:7、10,另需上傳相片
※繳交電子檔:5、9、10
▲應中技優四1學生請選擇檔名有加註「(技優)」的檔案。
▲繳交紙本時,應完成實習生、輔導老師、實習機構核章。
▲若實習機構有類似項目8(校外實習時數紀錄表)的表件或打卡紀錄,可用以替代項目8繳交。
▲線上填報項目請進入E-portal→學生學習歷程(EP)跨平台整合系統。
如有操作問題,請先參閱職涯中心網站
https://csc.nutc.edu.tw/p/412-1028-1269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