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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中文系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1名(114/8/4截止)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壹名

三、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

四、 資格:

1. 須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或領有助理教授證書(含)以上資格者。

2. 須具圖文、設計、藝術相關學位。具數位科技應用能力者尤佳。

3. 具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4. 須具業界實務經驗至少一年(含)以上。

5. 須具「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收錄SCI、SSCI、SCIE、TSSCI、THCI至少需兩篇」,或最近五年內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總金額(共同主持人以平分方式計算)至少需達200萬以上(請提出相關計畫合約)。

五、教授課程:圖文組版、數位出版軟體、基礎設計等課程。

六、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新聘之專任講師、助理教授未能在來校任教後八年內升等者,副教授未能在來校任教後十年內升等者,經各級教評會確認後,分別自其聘期屆滿之日起,不予續聘。聘任相關資格條件請參照「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教師聘任及資格審查辦法」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聘約」。

七、 應徵需備文件:

1. 新聘專任教師基本資料表及自傳。

2. 大學畢業證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

3. 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收錄SCI、SSCI、SCIE、TSSCI、THCI至少兩篇,或產學合作案或相關計畫書之契約書影本。

4. 業界至少一年(含)以上實務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勞保投保證明。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

八、申請期限: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九、注意事項:

1. 通過初選者將通知面談及試教。(未通過初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2. 因應個資法規,備審資料統一退還,請送件者隨信附回郵信封辦理。

 

應徵者請將資料寄至:

404348臺中市北區三民路3段129號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應用中文系

並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職」。(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聯絡電話及E-mail:04-22196420/ac00@nu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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